超絕熱搜體質的胖東來,這段時間又火了。
這不,前幾天大伙兒還在美美享受假期的時候,胖東來因為玉石的事兒,跟短視頻博主柴懟懟 " 大戰三百回合 ",那叫一個激烈。
事情是這樣的,大概在 4 月初的時候,柴懟懟在短視頻平臺連發了二十多條視頻,指控胖東來賣的玉石以次充好、牟取暴利,說胖東來賣 3 萬塊的玉石,還比不上同行 3 千塊的品質。
那這事兒胖東來能忍?沒兩天就甩了正兒八經的說明和證據,人家 2025 年一季度的和田玉銷售額 2190 萬元,占總營收 0.34%,平均毛利率還不到 20%。
差評君本以為到這兒,后面看法院怎么判就差不多了,沒想到五一的時候,于東來憋了個大的。
省流版就是,如果柴懟懟不受到處罰,他就要把胖東來給關了,或者永遠離開胖東來。
結果柴懟懟還要繼續火上澆油,說什么 " 你離開胖東來,胖東來關閉之前把所有的青海料、俄料給人退了,把你們賣出去的那些垃圾東西,幾百賣幾萬賣幾千的東西給人退了。。。"
這一下子,徹底把于東來逼得 " 退網 " 了。
假期一結束,許昌市場監督局的調查結果,更是狠狠打了柴懟懟等一路貨色的臉,反正現在的柴懟懟不光要吃官司,在網上也是人人喊打。
雖說,這事兒的是非對錯已經非常明了了,但差評君還是想提一嘴,平臺這次的處理速度還是挺值得夸夸的。
胖東來 5 月 2 號晚上 11 點投訴,平臺第二天就通報了結果,處理細節包括但不限于審核材料、要求補充材料等等。
只不過在當事人的眼里,可能就不是那么回事兒了。
大伙兒應該也注意到了,于東來的視頻動態里不光點草了柴懟懟,連帶著把平臺也一起罵了。
什么 " 無道德無底線 "" 時代悲哀 "。。。用詞可以說是一點情面都沒留。
但,差評君在這得幫平臺說句公道話,這鍋真不能讓全讓平臺來背。
首先,短視頻平臺的特性,就決定了胖東來和柴懟懟這事兒的輿論會不斷發酵。
不知道大伙兒有沒有聽說過,傳播學大拿麥克盧漢的 " 媒介即訊息 " 理論。通常來說,咱們會把短視頻平臺和視頻內容分開來看待,前者是載體,而后者才是信息。
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尼克松和肯尼迪當年的那場總統選舉辯論,在電臺和電視兩種媒介的作用下,產生了截然不同的影響。
聽電臺的民眾,覺得尼克松的內容更扎實,但看了電視辯論之后,又有很多人站了肯尼迪。
因為在電視辯論中,兩位候選人的穿著打扮、精神面貌都已經成為了訊息的一部分,甚至蓋過了口頭辯論的內容本身。
回到短視頻平臺上來,碎片化快節奏、強互動。。。這些特性共同組成了短視頻這種媒介形式。
而這些特性,又塑造出了一種注意力爭奪的環境,好東西都會在這里被傳播再放大,當然這也讓一些不好的內容鉆了空子。
像網紅 " 貓一杯 " 自導自演的小學生在巴黎丟作業這類的事件,都在平臺上引起了不小的討論。
而這種負面影響,并不是平臺一聲令下就能消除的。。。
其次,短視頻平臺該不該負責任、應該負多少責任,在法律層面也有更規范的解釋。
事實上,在民法典的規定中,就有類似的 " 避風港原則 " 劃定了平臺的責任。
就是說,平臺要在接到胖東來的侵權投訴之后,再把投訴轉告給柴懟懟,并根據相關證據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封號、下架視頻等等。
注意啊,這里有一個很關鍵的地方,需要接到投訴。
如果胖東來沒有跟平臺投訴,理論上,平臺可以先不管。包括抖音副總裁李亮也針對柴懟懟事件做了補充,提到了 " 對于絕大多數觀點、事實類的侵權,在不掌握信息的情況下,平臺很難做出判斷。"
平臺不是當事人,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去搜證。這就跟你上法院,讓人幫你追債一個道理,總得先提供證據,人家才好按程序辦。
所以就很好解釋,為啥平臺在柴懟懟懟了一個月后才采取行動,畢竟,胖東來也是在 5 月 2 號,才正式跟平臺投訴。
算是對 " 避風港原則 " 的一個補充,讓平臺少了推卸責任的借口。
但這個 " 知道 " 應該如何界定就很模糊了,咱們覺得輿論發酵了就是知道,平臺理解的知道,可能還是要提供完整、充分的證據,才能算知道。
所以結合相關規定和最后柴懟懟被封來看,也算是給這次故事,寫上了個正義的結局。
不過,咱們也都清楚,在這個流量為王的時代,類似胖東來和柴懟懟的事件不會只發生一次,我們當個熱鬧看看就算了,可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卻是實打實的。
另外如果說,短視頻平臺很難在源頭,發揮好把關人的作用,那么盡可能地減小后續的情緒擴散和輿論失焦,又或者是為當事人提供程序便利、減少投訴成本,也是一種責任。
包括抖音副總裁李亮也在微博提了,抖音在努力降低侵權投訴的成本,比如大幅簡化誹謗類侵權的要求,對一些侵權內容,實現一次投訴、長期管控等等。
最后,差評君也希望這種為了流量的亂 " 懟 " 的現象,能多被治一治,而類似的 " 自證清白 " 陷阱,也能越來越少。畢竟善良,不該成為被欺負的理由。
撰文: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