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網訊:8 月 11 日,重慶市能源局、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近日印發《重慶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其中明確,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市內電力負荷分布確定不同自發自用電量比例,其中:主城都市區 22 個區縣轄區內的項目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發電量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20%,其余區縣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發電量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40%,超出比例限制的發電量原則上由項目投資主體自行通過市場化方式消納。特殊情況需由重慶市能源局會同電網企業研究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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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