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到這個,讓拿 DS 和豆包搜了一下,救護車搭載 ECMO 跨省轉運爆發心肌炎的病危兒童,其實是有 " 合規 " 的流程的:
轉出醫院醫務科發起《院際轉運申請》,經由省級衛健委醫政處備案。同時需有轉出醫院資質證明、接收醫院的床位確認函,明確注明預留病床信息。
轉運主體必須是具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正規醫療機構,一般為 120 急救中心或與 120 簽約的合規機構。
轉運團隊需配備至少 1 名副主任醫師,醫師需同時掌握重癥醫學和急診搶救技術,且具備 ECLS 認證等相關資質。還需有體外循環師或灌注師,具備心血管灌注專科證書及 200 例以上實操經驗,以及重癥護士,需有 CRRT 專科護士證書及 ECMO 管理培訓經歷。司機要有省際急救資質和山地駕駛能力。
救護車要改裝為移動 ICU,配備轉運型呼吸機、便攜式血濾機、動脈血壓監測儀等 23 類設備。搭載的 ECMO 應為移動型,配備全磁懸浮高心泵(防震),車載電源需有雙路 UPS,能供電 4 小時以上,同時要有實時血氧、凝血、流量監測系統,且能將相關信息實時回傳。
通過衛健委協調沿途各省市急救中心建立綠色通道,規劃合適路線。
120 調度中心出具《轉運服務確認單》,通過對公賬戶收取押金,到達后憑接收醫院蓋章文件結算尾款。同時,要購買包含 " 途中急救責任 " 的保險單。
患者評估與文件準備:主刀醫生或專業醫療團隊提前 72 小時評估轉運適應癥,轉出醫院出具《醫療轉運風險評估書》,患者或家屬簽署《轉運風險知情書》,明確約定相關費用和風險。
—— 唯一的問題是,根據小唐同學當時病情的危急程度,以及現有救護車資源等情況,等這一整套合規流程辦完,小唐同學估計已經……